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是生產許可證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為保證產品的質量安全,由 主管產品生產領域質量監督工作的行政部門制定并實施的一項旨在控制產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條件的監控制度。該制度規定:從事產品生產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基本生產條件,按規定程序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方可從事產品生產。沒有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生產產品,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無證銷售。
適用范圍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適用于企業發證、換證、遷址、增項等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集團公司與其所屬單位一起取證的,集團公司與所屬單位分別填寫《申請書》。增項包括增加產品單元、增加規格型號、產品升級、增加集團公司所屬單位等。
具體內容
2.1 產品類別:填寫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目錄的產品名稱。
2.2 產品名稱:填寫實施細則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名稱。
2.3企業名稱:填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名稱,并加蓋公章。
2.4聯系電話:填寫有效的企業聯系電話。
2.5聯 系 人:填寫企業負責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的人員姓名。
2.6 申請類別:根據企業申請的情況分別在發證、遷址、增項、其他后面的“□”中打“&rac;”,集團公司增加所屬單位在“增項”后的“□”打“&rac;”。
2.7申請日期:填寫企業的實際申請時間,用大寫數字填寫,如:“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申請企業基本情況
3.1 企業名稱、住所、經濟類型等:填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名稱、住所、經濟類型等。
3.2 生產地址:填寫申請企業的實際生產場地的詳細地址,要注明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路(街道、社區、鄉、鎮)、號(村)等。
3.3 年總產值、年銷售額、年繳稅金額、年利潤:填寫企業上一年度實際完成情況,新投產、實際生產期未滿一年的企業,該四項指標可不填寫。
申報產品基本情況
4.1涉及 產業政策的情況:對照 產業政策的要求,按企業實際情況填寫,不會填寫請咨詢本地從事相應業務的咨詢公司或質量技術監督局相關人員{負責生產加工環節和食品進出口環節的監管}。
4.2 產品單元、產品品種、規格型號:按照產品《實施細則》或咨詢本地生產許可證代辦機構了解填寫情況。
4.3一次申報產品數量多的申請企業可附頁,附頁注明“申報產品基本情況附頁”。
單位明細
5.1本表適用于集團公司取證的情況。集團公司和其所屬單位一起申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由集團公司填寫與其一起申請的所屬單位的情況。非集團公司企業此表可不填。
5.2 與集團公司關系:填寫子公司、分公司、生產基地及其他情況。一頁不夠,可以增加頁數,附頁注明“集團公司所屬單位明細附頁”。
注:正式使用文書時不顯示填寫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