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0 與普通0 的區別:增值稅專用0 是我國為了推行新的增值稅制度而使用的新型0 ,與日常經營過程中所使用的普通0 相比,有如下區別:1.0 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據新的《稅收征管法》二十二條規定:增值稅專用0 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其他0 ,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 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制。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制0 。2.0 使用的主體不同:增值稅專用0 一般只能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經稅務機關批準后由當地的稅務機關代開;普通0 則可以由從事經營活動并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各種納稅人領購使用,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使用普通0 。3.0 的內容不同:增值稅專用0 除了具備購買單位、銷售單位、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商品或者勞務的數量和計量單位、單價和價款、開票單位、收款人、開票日期等普通0 所具備的內容外,還包括納稅人稅務登記號、不含增值稅金額、適用稅率、應納增值稅額等內容。4.0 的聯次不同:增值稅專用0 有四個聯次和七個聯次兩種,一聯為存根聯(用于留存備查),二聯為0 聯(用于購買方記賬),三聯為抵扣聯(用作購買方扣稅憑證),四聯為記賬聯(用于銷售方記賬),七聯次的其他三聯為備用聯,分別作為企業出門證、檢查和倉庫留存用;普通0 則只有三聯,一聯為存根聯,二聯為0 聯,三聯為記賬聯。5.0 的作用不同:增值稅專用0 不僅是購銷雙方收付款的憑證,而且可以用作購買方扣除增值稅的憑證;而普通0 除運費、收購農副產品、廢舊物資的按法定稅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