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1-28 18:42:03 作者:合肥公司注冊
問: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農業產品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0 ?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規定:
“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根據《中華 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 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年538號)二十一條二項規定:“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0 :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因此,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的免稅農業產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0 。
專注工商財稅服務11余年
客戶信息嚴格保密,產品價格透明合理
一對一專業辦事員貼心費服務
自營品牌,售后問題處理更及時
關注微信公眾號
移動云網站
友情鏈接: 北海買房 天美知識產權 上海注冊公司 建筑資質代辦 商標代理防腐風機 上海注冊公司 無錫公司注冊 古茗奶茶 記賬報稅 郴州在線 上海資質代辦 不銹鋼金屬軟管 東莞稅務 農業儀器網 失業保險查詢
众龙集团 400-055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