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在成立初期由于事情太多經常會遇到丟失0 的情況,那么對于各類0 的丟失情況都會做哪些處理呢?合肥會計代賬帶你詳細了解一下吧。
一、丟失“空白0 ”如何處理
根據《中華 共和國0 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三十一條規定處理,使用0 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0 ,發生0 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在轄區內地級市報刊上登報聲明作廢。然后填報《0 掛失損毀報告表》,持稅控設備到國稅主管機關或自行辦理電子0 退回或作廢手續。
二、如果丟失了“已開具增值稅專用0 ”怎么辦呢?
根據《 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增值稅0 領用和使用程序有關問題的公告》( 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19號)三條規定進行處理: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0 的0 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0 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0 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0 已報稅證明單》(附件1、2,以下統稱《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0 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0 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0 記賬聯復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0 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0 0 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0 0 聯認證,專用0 0 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0 的0 聯:可將專用0 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0 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三、丟失“已開具的普通0 ”
丟失已開具的普通0 0 聯,使用0 的單位和個人應于0 丟失當日在市州級以上0 政報刊雜志上刊登遺失聲明,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已登報聲明作廢的證明材料。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聯入賬作為稅前扣除憑證的,必須要取得開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單位提供,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的存根聯復印件,與0 丟失登報聲明一并作為原始憑證。
納稅人丟失普通0 全部聯次的,按丟失空白普通0 處理。
四、登報申明注意事項
稅務總局《關于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0 有關問題的公告》( 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50號)明確,決定取消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0 發生被盜、丟失時必須統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聲明”的規定。
即:發生0 被盜、丟失情形時,使用0 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于發現被盜、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在轄區內地級市報刊上登報聲明作廢。